中央第七次西藏工作座談會強調,要關心愛護西藏干部職工,完善好、落實好工資收入、住房、就醫、子女入學、退休安置等各方面支持政策,解決好他們的后顧之憂。要重視健康保障工作,研發并推廣適用高海拔地區的醫療保健新設備新技術,不斷提高他們的健康水平。西藏高寒缺氧,大力推進供氧工作,是自治區黨委、政府關心愛護西藏廣大干部的重要舉措。根據2023年10月13日召開的十屆自治區黨委第63次常委會精神,按照自治區領導關于“從需求端發力,研究氧氣保障政策”指示要求,區住建廳積極研究中央關于設立津貼補貼相關政策規定,通過對不同海拔下人均需氧量測算,確定了用氧工作經費參考執行標準,并形成了《關于推進保障干部職工用氧工作的實施意見(試行)》(以下簡稱《用氧實施意見》)。2024年3月20日,《用氧實施意見》經十二屆自治區人民政府第15次常務會議研究通過,2024年5月29日,區住建廳會同區財政廳聯合印發了《用氧實施意見》。
為貫徹落實《用氧實施意見》文件精神,區住建廳高度重視西藏駐村工作點及寺管會海拔高、條件艱苦的現實情況,積極對接區黨委組織部、區黨委統戰部等有關部門,分析現行供氧技術,研究駐村干部及寺管會供氧實施模式,把解決西藏駐村干部及寺管會用氧需求作為開展供氧工作的首要任務,并起草了《關于切實做好駐村干部及寺管會用氧工作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9月13日,區住建廳會同區黨委組織部、區黨委統戰部聯合印發了《指導意見》!吨笇б庖姟访鞔_,各區直單位駐村干部用氧工作的實施主體為各派出單位,各地市、各縣區駐村干部及寺管會用氧工作的實施主體為所屬地各縣區住建局,執行范圍為自治區海拔3000米以上的駐村工作點及寺管會。駐村工作點及寺管會可以根據實際情況采用液氧供氧、鋼瓶氧氣供氧、制氧機供氧三種模式。其中,具備液氧配送條件且建筑物分布情況滿足液氧制氧站布置條件的駐村工作點和寺管會,可以采用液氧供氧。具備鋼瓶氧氣供氧條件的駐村工作點和寺管會,可以采用鋼瓶氧氣供氧。不滿足液氧供氧或者鋼瓶氧氣供氧條件的駐村工作點和寺管會,可以采用制氧機供氧。《指導意見》為駐村干部及寺管會供氧工作有序推進提供了指引。
按照《指導意見》要求,區住建廳啟動了廳系統駐村工作點供氧工作,對那曲市班戈縣南美村、鄉那村,昌都市卡若區利民社區,以及昌都市芒康縣仲日村、塔亞村等五個駐村點共計10名駐村干部居住場所實施供氧。根據各駐村工作點的實際情況,在充分征求各駐村干部意見后,確定采用租賃制氧機方式供氧,在不超過《用氧實施意見》用氧工作經費參考標準下(每人2900元/年),為每一名駐村干部租賃一臺10L固定式分子篩制氧機,制氧機使用期間由供氧企業負責設備日常保養維修。9月23日,五個駐村工作點制氧機全部完成安裝并投入使用,為駐村干部扎根基層服務群眾提供了有力保障,同時也為各單位實施駐村干部供氧提供了經驗參考。
下一步,區住建廳將繼續以習近平總書記關于西藏工作的重要指示和新時代黨的治藏方略為指引,深入貫徹落實西藏自治區黨委十屆六次全會精神,按照《指導意見》要求,指導各地市加快實施駐村干部及寺管會供氧,進一步改善駐村工作點及寺管會生活條件,讓干部安心扎根基層服務群眾,為西藏人口、人心、人才戰略提供有力支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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